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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节能降碳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一(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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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时期是广州市落实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巩固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引领全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要求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建设低碳城市、争取实现碳排放总量达到峰值的重要阶段。本规划依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和《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编制,是未来五年广州市推动节能降碳、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十二五”以来,广州市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把推进节能降碳工作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节能降碳工作新领域、新机制,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广州市以年均3.6%的能源消费增长率支撑了年均10.1%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的依赖性逐渐降低。2015年广州市单位GDP(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1.01%,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单位GDP能耗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0%,低于广东省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北京、上海等主要城市的能耗水平。201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5689万吨标准煤,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0.67吨,比2010年下降30.7%。碳排放强度下降的主要动力来自于能效提高和煤炭消费比重的大幅下降。


  一、节能降碳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广州市构建了较为完备的节能管理及服务体系。成立广州市节能减排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等相关工作。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推动各区政府、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工作。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先后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指导意见》《广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广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大试点建设力度,先后被列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国家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制度,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积极推广节能先进技术。设立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及其他领域的节能改造、清洁生产等工作,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则用于支持包括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等六个新兴产业的发展。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挂牌成立,成为全国重要的碳交易平台。成立广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强化节能监察执法。


  二、结构节能降碳成效显着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1.75∶37.24∶61.01调整到2015年的1.25︰31.64︰67.11。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0%,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比重达45%。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十二五”期间共计淘汰小火电11.7万千瓦、焦炭24万吨、造纸0.5万吨、水泥30万吨、平板玻璃1075.5万重量箱、印染12281万米、制革109万标张、铅蓄电池69120千伏安,关闭搬迁市区314家高耗能高污染工业企业。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完成1298台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从2010年的32.4%下降到2015年的19.8%。建成天然气管网7943.76公里,燃气气化率达到99.7%,全市天然气消费总量超过20亿立方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规模达150兆瓦,太阳能集热板安装面积超过40万平方米。


  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效果不断增强


        工业节能。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39.2%,能效提升显着。实施“百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组织企业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规划编制,“十二五”期间,全市百家重点工业企业实现节能约200万吨标煤。积极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推动22个工业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方案编制,完成28家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现场验收,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申报为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单位,制定《广州市清洁生产实地评估工作指引》。


        建筑节能。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出台《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广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176个,建筑面积约1746万平方米。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面积约499万平方米,推广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面积约315.46万平方米,使用太阳能光热板面积约8.83万平方米,推广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203.5兆瓦。组织实施101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对其能耗数据实时监测。荣获全国“十大绿色建筑标杆城市”“十大建筑能效先锋城市”称号。


        交通节能。获批国家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大力发展高承载力的公共交通工具,推行集约化出行公交模式。地铁通车里程266公里,日均客运量达659万人次,地铁公交分担比例达40%,市区公共交通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60%。广州市作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截至2015年底,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46万辆。提前实施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全面推广使用国Ⅴ标准车用燃油。严格落实黄标车限行措施,共淘汰黄标车18万辆;实施中小客车总量调控,遏制私人汽车数量增长。


        公共机构节能。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建立公共机构资源能源消耗统计制度,推进无纸化办公和政府节能采购。开展公共机构用能诊断分析,制定实施《广州市建设绿色公共机构三年行动方案》,大力推动节能改造示范和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制定印发《广州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规范、完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操作程序,鼓励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


  四、废弃物资源化低碳化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全面推动垃圾分类处理,实现“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及全过程监管”垃圾分类处理流程再造,成功创建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推动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工作对接。编制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和回收中转站建设,城乡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建成资源热力电厂1座、卫生填埋场1座、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列入国家第三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党的十八大提出,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建设上升成为国家战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成为引领国家未来发展的五大发展理念,为广州市“十三五”节能降碳工作带来重要的发展机遇。


        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当前全球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节能降碳作为应对改善环境和气候变化的重要抓手,已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任务。2016年4月,中国正式签署《巴黎协定》,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将努力早日达峰。广州市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争取率先实现碳排放总量达峰,亟需在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探索碳排放总量逐步下降的路径。尽管广州市节能降碳工作已打下较好基础并取得显着成效,但持续推进节能降碳仍存在诸多挑战。


        一是节能降碳意识亟需提高。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对节能降碳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不够统一,经济增长与低碳发展的关系尚未有机结合起来。重后期环保治理、轻源头节能减排的观念仍普遍存在,节能降碳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基础和先导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全社会还未普遍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低碳意识和生活方式。


        二是绿色低碳市场亟需培育。节能降碳仍主要靠政府行政手段推动,市场未能在节能降碳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绿色低碳市场投融资渠道不畅,未能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节能、低碳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产业集中度低,技术开发能力不足,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节能低碳咨询、评估、审计、技术服务等新型服务业发展较为滞后。


        三是节能工作覆盖领域亟需拓展。节能工作过多依靠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节能,当前第三产业和生活用能已超过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50%,且随着生活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有继续上升趋势。节能降碳工作要逐步实现从抓工业、抓重大项目为主向多领域,全社会的由点到面的转变。


        四是计量统计工作亟需强化。部分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完备,能耗在线监控和管理系统尚未广泛覆盖。能源消费统计系统较为滞后,二氧化碳排放监测和统计体系尚未建立,影响用能和碳排放形势的分析和节能降碳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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